一、首次贷款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三年制在校大专生要到422开在校证明,五年制大专学生在第四年可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时凭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到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即可办理。
二、续贷申请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续贷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并完成学校与县资助中心的审核,才能进行第二次续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6月10日前,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与密码进入系统后(如果密码忘记了,可申请找回,也可请致电原贷款的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找回),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续贷声明填写结束以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字数要求在100-200字以内),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
2、6月20日前,学校初审续贷学生的声明,初审通过后提交县资助中心终审。初审、终审未通过的学生,系统自动退回其“草稿”状态,允许学生重新填写一次。凡第二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影响第二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发放。
3、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文件操作方法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其责任由其本人自负。
4、续贷申请审核后,请续贷的同学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潇湘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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