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学生资助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娄底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娄底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娄底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娄底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娄底市“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办〔2016〕24号)、《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教发〔2017〕6号)精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结合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纪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今年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深度整治之年,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 工作重点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重点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下行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人数多于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把教师教学用书列入免费教科书的范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评审过程中不公平、发放不足额、以一人的名义参加评审然后做二次分配。

      (二)普高助学金没有根据市里的文件要求给每位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量化打分,没有按困难程度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助学金档次,而是按成绩好坏把助学金当做奖学金或把助学金当做人情资金。

      (三)通过把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生、把初中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把社会青年注册为中职学生等方式虚假注册,流失学生不及时办理学籍注销等手段违规套取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资金。中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三年级学生放任不管甚至虚报人数套取免学费资金。

      (四)学生资助领域其他违纪违规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学生资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3月31日前)

      1.成立机构。成立娄底市学生资助管理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文为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志治和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永红为副组长,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刘镁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松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菁、纪检组工作人员曾湘文为成员。

      2.制定方案。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学生资助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市直相关学校要制定相应方案。

      3. 宣传发动。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教育局要召开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相关人员会议,县市区教育局要召开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市区直管学校相关人员会议,学校要召开教师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制定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公布举报电话,让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底前)

      1.全面自查。学校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扎实做好“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学生资助资金进行清理排查,填报2013年至2016年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学校向学生的问卷调查(见附件2)和家长的电话抽查面不能低于2016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人数的10%,且要有调查记录。4月7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市直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月25日前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自查报告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工作检查。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每个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市区直管学校进行抽查。市资助工作检查组4月10日至4月底通过听汇报、查阅资助档案、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到市直相关学校和县市区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检查时间见附件3),每个县市区抽查一所幼儿园、一所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一所中职学校、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在被检查学校向学生的问卷调查或家长的电话抽查面不低于2016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人数的3%。 

      3.汇总分析。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督查问责(5月—8月)

市教育局纪检组、学生资助中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和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规范(9月—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漏洞,进行认真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学生资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各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扎实开展学生资助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分级负责,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各单位党组织的关键作用和纪检部门的监督执纪作用。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实行快查快结。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遵守纪律审查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查程序。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单位发现问题要从快查处到位。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群众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确保实现学生资助领域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问题清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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