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日期:2019-12-30  作者: 来源:教务科研处  浏览量:4784

 

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5号)和《潇湘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潇湘院字〔2019〕6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确保顶岗实习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一、顶岗实习管理领导小组

顾问:李闻

督导:金志方

组长:李尚益

执行组长:廖柳清

副组长:蒋伟民、贺展开、刘玉珍、刘新楼、周莹

成员:高平、王建军(男)、贺文华、徐建东、李日新、高玉泉、李传卫、程宏贵、唐志英、周新丰、刘业华、杨峥、李瑞丽、周湘秀、肖志亮、赵彦朝、肖霄、黄小平、曾超益、梁直升、谢伟庆

2、顶岗实习企业筛选流程

1、各分院或部门将顶岗实习企业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分院及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等相关渠道进行核查;

3、核查通过后,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4、教务处将各考察小组实地考察反馈情况进行汇总,报院务会审核。

3、顶岗实习时间安排

1、顶岗实习单位收集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31日;

2、顶岗实习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4日;

3、顶岗实习实地考察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2日;

4、报院务会审批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7日;

5、顶岗实习单位宣讲/专场招聘会: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30日;

6、顶岗实习学生上岗时间: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8日;

7、学生最迟离校时间:2019年12月30日。

 

4、顶岗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对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进行初步审核,报院务会审核并确定顶岗实

习单位;

2、负责建立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及《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3、负责对全校实习管理工作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4、收集全校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5、签署三方实习协议,核算实习教学经费,确保实习经费到位,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6、协助大汉集团做好“工匠云”APP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7、会同相关单位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8、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2)各二级分院职责

1、主动与教务处、实习单位对接,收集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对企业进行初步考核;

2、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落实实习单位与顶岗实习岗位;

3、制订本分院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订本分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及《实习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制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和相应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任务、要求、时间安排、岗位等),与实习单位共同确定学生实习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5、选派本院(系)指导教师和聘用企业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6、撰写专业实习总结,评价实习效果。考核完毕后,将收集的资料统一交由教务处进行汇总;

7、学生顶岗实习期结束后,各分院将学生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3)学工处、武装保卫处职责

1、调查、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协助教务处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对学院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

(4)招生就业处职责

1、协助分院举办小型、专场招聘会,对于大型企业做好专业性报道,并记录会场过程;

2、主办大型校园招聘会,并对此校园招聘会进行新闻报道;

3、负责与相关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协议,积极向就业基地推荐优秀毕业生,协助企业、学生签订就业协议。

(5)财务处职责

为学校顶岗实习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6)管办职责

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既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实习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也对分院、学院指导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还对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察。

(7)校企合作中心职责

负责与企业联系,做好校企的联络沟通工作,建立好后期的校企业合作关系。

(8)分院辅导员职责

1、没有驻厂指导教师时,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联络、交流、管理和监督,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实习学生、学生家长、指导教师和分院之间沟通无碍。

2、负责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报告等的汇总整理,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录入顶岗实习学生最终成绩。

(9)驻厂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实习岗位,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确定每个学生实习任务书。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2、驻厂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驻厂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指导学生实习。要做好实习指导记录,加强同企业、学生的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并及时向分院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3、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周记和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工作,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

5、实习任务完成后,驻厂指导教师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到分院存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联系函、回执、实习协议、考核表、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

(10)          企业职责

1、为学生落实顶岗实习岗位,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生产、教学、生活及安全管理等;

2、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实习工作; 推荐安排生产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兼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落实学院与企业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按计划落实具体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业务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

3、做好实习学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支付顶岗学习学生合理的劳动报酬,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

4、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按“双向选择”原则与学生鉴定就业协议书。

、分院对企业初选考核标准

1、优先选择中型、大型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住宿条件配备:空调、暖气、4人间、6人间、8人间;

3、饮食条件:企业自带食堂、食堂2荤1素标准餐价格;

4、工资待遇:底薪(2000元以上)、提成标准;

5、工作时间:8小时制、加班制(非强制性加班)、周末休息(允许单休)情况;

6、负面影响:网络上是否存在负面新闻;

7、需求人数:10人以下、11至20人、21至30人、30人以上。

、实地考核

1、通过学院考核合格的企业,可以适当安排学生代表进行实地考察;

2、由教务处或招生就业处、分院等各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考核(学生数20人以上企业)。

、学生管理

1、学院派教师护送学生到每一个顶岗实习单位;

2、学生必须统一服从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单位;

3、学生按要求签订好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接收函;

4、学生到所在分院领取顶岗实习手册,并按手册要求按月填写。

、违规处罚

1、教职工违规处罚:教职人员(含兼职)不得私自与企业签订合同或私自推荐学生。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处分;

2、学生违规处罚: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未按学校要求完成顶岗实习者,顶岗实习做不及格处理。

 

教务(科研)处

                                           2019930

 

 

附件10 顶岗实习手册  2018-12-6年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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