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院字〔2019〕 号
关于印发《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省级、院级优秀
毕业生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部)、分院:
现将《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潇湘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潇湘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1日印
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院务会决定,在学院开展评选2020届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督 导: 金志方
组 长:李尚益
副组长:蒋伟民
成 员:贺展开 刘玉珍 廖柳清 刘新楼 周莹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机构在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评选活动。
主 任: 万玲红
副主任: 周湘秀 李瑞丽 欧阳书道 杨峥 赵彦朝 徐阳 孔辉
成 员:学工干事、辅导员
2、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分在班级总排名10%以内,学年内所学课程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平均成绩80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院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院择优推荐。
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院级评选全部条件的同时并且成绩更优异,学年内所学课程单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
三、评选对象
2020届应届大专毕业生。
四、评选名额
各分院推荐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分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786人)的5%以内,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信息工程学院13人,商学院12人,汽车机电工程学院11人、继续教育学院4人,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名额控制在分院应届计划内毕业生总人数的3.6%以内(信息工程学院9人,商学院9人,汽车机电工程学院8人、继续教育2人)。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递交《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书》。
2.班级提名。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审查本班申请书,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本班全体学生民主评选产生,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3.分院考察。分院逐一审核、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4.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分院提名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根据湖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最终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等额评选出湖南省优秀毕业生,上报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学院推荐。学院召开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审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学院宣传栏及校园网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六、评选要求
1.加强毕业生班级的宣传力度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分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分院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评选工作在2019年12月9日前完成,并将《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4)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处。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请各分院把省级优秀毕业生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见附件5)和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必备的2个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的电子稿和纸质材料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 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
潇湘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1 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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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学历 |
| 培养方式 |
| 生 源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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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个人表现与优秀事迹情况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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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校级以上) |
| 班级提名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院(系)考察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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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学校名称(盖章): 主管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生资格 审核编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名称、时间(只需填写两个主要奖项) | 培养 方式 | 生源 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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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必须填写(该编号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均有)。
② 填表人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3
潇湘职业学院
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分院名称: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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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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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个人表现与优秀事迹情况 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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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
| 班级提名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分院考察意见:
分院负责人(签名): 分院盖章: 年 月 日 | |||||||||
学工处意见:
学工处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潇湘职业学院2020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分院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生资格 审核编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名称、时间(只需填写两个主要奖项) | 培养 方式 | 生源 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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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必须填写(计划外的除外)。
② 填表人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潇湘职业学院:
根据学院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潇湘职业学院 学院在2020届毕业生中认真组织开展了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依据评选要求和条件对经班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审核,×××等××名优秀毕业生人选审核合格,推荐名册、推荐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后),请予审定。
专此报告。
分院负责人(签名): 分院(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