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调动教师工作 积极性,强化工作履职,根据潇湘校字〔2021〕54 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考核思路,采取定量 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质管办与教务处复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促进本部门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规范管理,尽职履责的原则。依据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以课程教学为主线,按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各环节教学要求为标准,强化教师尽职履责,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二)坚持教师岗位工作全覆盖考核原则。在突出对教师课程教学月度考核为主的基础上,同时年终结合教师教研科研、竞赛获奖、参与专业建设等内容对教师岗位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三)坚持部门考核、质管办与教务处复核考核相结合原则。促进思政课部 、质管办、教务处不断提高考核工作质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四)坚持绩效优先,按绩定酬的原则。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绩定档,以档定酬”的思路,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真
副组长:游训龙
成 员:方立群、王娟妮、袁志友、孙鑫磊
主要职责: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和决定对教师岗位的考核办法及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起草部门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部门的考核方案和考核工作,提交考核结果。
四、双月评价及年度考核标准
双月评价标准主要围绕教师基本教学工作规范及教师课堂教学(含课前、课中、课后)的工作过程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考核(见附件1) 。
五、评价对象及评价组织与方式
(一)评价对象
凡承担学校课程教学的教师均属评价考核的对象,但按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与企业教师三个类别分别考 核。
(二)评价组织方式
1.评价组织
思政课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2.评价方式
思政课部对本部门教师进行考核(部分原始数据由教务科研处、质管办、学工处提供),考核结果接受质管办与教务处复核评价。
六、计分办法与等级确定
(一)教师双月评价的计分办法与等级确定
根据教师双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结果,按专职教师、校内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三类分别计算,按各类人数总量的10%、85%、5%取整数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一、二、三档,其中校外兼职教师不参与定档,其得分结果作为学校是否续聘的依据。评价期间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双月考核为三档。
(二)结果公布
部门双月评价结果经由教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质管办,经教务科研处、质管办督查后由质管办报校领导审批,并由质管办公布双月评价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双月评价的结果与教师考评期绩效津贴或课酬挂钩。专任教师评为一、二、三档,按考评期绩效工资上浮 10%、 保持不变、下浮 10%; 校内兼职教师评为一、二、三档按其职称 的课酬标准上浮 10%、保持不变、下调 5%。
思政课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思政课部教师教学工作双月评价考核标准
指 标 | 观测点 | 考核标准 | 计分方式 | 计分依据 | 备注 | |
A级 | C级 | |||||
1.师德 师风 (12分) | 1.1教师行为规范(12分) | 考评期内,发生有不当言论、举止及行为失范等违反教师行为规范事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按影响范围分,在任课班内有负面影响扣2分/次,校内扣5分/次,本市内扣10分/次;本市级以上扣12分/次,并一票否决。 | 扣分制 | 查相关材料 | ||
2.教学 规范 (58分) | 2.1教学工作量 (5分) | 考评期内,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课时计5分,每增加10%加0.5分,加分上限1分, 因个人原因每少10%,扣1分,扣分下限3分。法定节假日耽搁的课时除外(以教务处当次教学工作量统计为准),因公经教务处批准调课后的补课课时,计算到补课时间的考评期。 | 加扣分 | 查课程表 | ||
2.2课堂教学资料 (15分) | (1)考评期内提交教案(含课件)、教师课程教学情况登记本、听课记录等教学资料齐全,且能按时间节点送部门核查和质管办抽查,记满分,否则未按时提交扣2分,每发生一个(次)教案(含课件)内容严重不全,每缺少一个栏目或一次记录扣1分,复制他校他人内容的扣1分。其他教学资料每缺少一个栏目或一次记录扣0.5分。 | 扣分制 | 思政课部核定并登记并作为后续考评参考 | |||
2.3教学进度 执行情况 (7分) | 截止至考评当月最后教学工作日,教学执行进度与计划进度 | 扣分制 | 核查教学计划、教学笔记和教案等 | |||
2.4作业 批改及辅导情况 (7分) | (1)周课时两节以上(不含两节)的课程:考评期内作业批改达到8次及以上者记7分,每缺1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周课时2节及以下的课程:考评期内作业批改达到4次及以上者记7分,每缺1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其中作业批改要求:①上述作业的批改要求每次实行“半阅半改”的方式,交替对每个学生实行“阅或改”,其中“改”的要求是对每道题有批改的标记,批改和批阅不全每次扣0.5分。②对专周实训课程(含校内开展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要求对学生实训报告实行全批全改,批改不全者 ,每次扣0.5分。 | 扣分制 |
查教师个人记录及学生作业本,多门课程重查 | |||
2.5课堂管理及教学异常 (15分) | (1)A等: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的10%(中专班≤12%),教师无教学异常及言语和行为失范; (2)B等;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的10%至≤20%(中专班12%至≤22%)或教师出现一般教学事故或有不当言行; (3)C等;学生瞌睡、玩手机及其他不当行为人数>上课人数的20%(中专班为>22%)或教师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或有较重失范言语行为; (4)记零分;教师出现严重及以上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一票否决。 | 等级 赋分制 | 由视频监控、督导、学生投诉、教学事故认定等信息评 | A=15 B=12 C=8 | ||
2.6调停课 (4分) | 考评期内,无因私事请假(婚假、丧假、病假等除外)发生调停课,记为A级。 | 教务处批准的因私自事请假(婚假、丧假、病假等除外)调停课达4次(8节)及以上,记为C档,介于A、C之间为B级。 | 等级 赋分制 | 查调课 申请单 | A=4 B=3 C=2 | |
2.7教研活动 (5分) | 考评期内,参加教研室举行的公开课、集体备课、教学研究、互相听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标准制定、学生座谈会等教研活动表现好记5分,缺席一次扣2分,请事假一次扣1分,如公假应在记录本上注明。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承接省、市、校教学竞赛的加0.5分,取得名次的加1分。 | 加扣分制 | 由教研室 主任评定 | ||
3.教学效果(30分) | 3.1学生评教 (9分) |
| 扣分制 | 查网上评价 | ||
3.2督导评教(7分) | 校院督导听课评教平均分 | 扣分制 | 查督导评价 | |||
3.3到课率(5分) | 到课率=实际上课学生数/(当日应到学生数-经批准后的请假学生数)*100%,到课率 | 扣分制 | 学工处统计结果及视频监控核查 | |||
3.4二级院(部)评价(9分)(注) | 由部门会议或培训考勤(缺席一次扣2分,请事假一次扣1分)、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分)、其他教学相关资料上交(不按时上交资料每次扣1分)等组成。 | 赋分制 | 根据思政课部评价结果统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