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1-04-12 12:06:52  作者: 来源:城建工程学院  浏览量: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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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学院班主任管理,不断激励辅导员的工作热情,提高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根据学院学生管理需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潇湘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辅导员岗位职责

1、辅导员是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班级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担负着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任,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院务会和党委的各项决议。

2、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培养并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使学生树立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人生理想。

3、依据《公民道德规范》和《校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教育,使学生养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讲究卫生、尊师爱友、勤学守规、关心集体的良好行为习惯。

4、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严厉禁止学生从事各类非法活动,同进学会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5、根据学院制定的学生管理规章,结合本班实际,建立班级管理制度,以制度抓好日常班级管理,做到勤管、严管、善管。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之逐步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6、加强班委会和团支部建设。选好、用好班干部,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学生管理中的作用。

7、要关心爱护学生。多与学生接近、沟通,注意体贴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正面引导后进学生,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进步,挖掘出他们的闪光点,多表扬,多鼓励。严禁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8、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建立学生信息网,了解学生中的一些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9、与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携手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10、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举办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11、做好班级学期和学年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和有关奖罚工作。

12、做好学生的稳定、缴费工作。

二、辅导员的纪律和行为要求

1、以身示范,为学生做好表率。

2、必须在校住宿。

3、做到“八必到”:班主任例会必到、班会必到、早操必到、晨读必到、晚自修必到、集体活动必到。

4、严禁殴打、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5、不许以任何形式侵占、索要学生财物。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资考核以《潇湘职业学院教师工资考核方案》为依据,即20/人。学生人数不满35人的班级,班主任以700元为保底工资。50人以上(不含50人)的班级,超过部分以10/人计算。

四、辅导员的考核

(一)考核原则

1、以量化考核为形式,以改进管理为目标。

2、公平、公正、公开。

3、机制稳定、内容全面、量化考核、便于操作。

4、主要通过检查班级管理情况考核辅导员,通过考核辅导员促进班级管理。

5、以月为单位分层级进行考核。根据辅导员个人出勤和班级管理情况,对辅导员量化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4:《潇湘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量化表》),考核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一等,85-94分为二等,75-84分为三等,65-74分为四等,65分以下(不含65分)为不称职。

(二)考核细则:出勤(20分);班级管理考核(包括资料建档、稳定率、上课率、卫生、班风,共计80分)。

1、出勤(20分)

出勤是指辅导员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包括例会、重大活动、升国旗仪式、例行签到)的到会情况和早晚自习、查寝到位情况,例会、重大活动、升国旗仪式、例行签到以辅导员个人签到为依据,早晚自习到位情况以学工处和各系检查记录为依据,查寝情况以辅导员在宿管员处签到记录为依据。

缺勤一次扣2分,工资考核中扣6元;迟到一次扣1分,工资考核中扣3元,累计迟到2次按缺勤1次考核。本月内请假(公假除外)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按缺勤一次考核。本月满勤者,计20分,工资考核中奖励60元(含与家长沟通平台费用20)。

2、资料建档(5

资料建档是指根据学院和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有关资料(包括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数周报表、后进生思想转化工作谈话记录、主题班会记录、学生档案健全情况及其他各种报表)整理、上交、归档等工作。资料建档完成情况以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考核为依据。

缺交一次扣2分,工资考核中扣10元;迟交一次扣0.5分,工资考核中扣5元,因缺交或迟交而严重影响学生工作者,视其情节,由学工处研究给予相应扣分,并核减其本月工资。本月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资料建档任务者,计5分。

 3、稳定率(5分)

稳定率主要用来考核本班学生的稳定情况,要求辅导员严格控制流失人数。流失人数以本月辅导员上报人数为依据。

大专班每流失1人扣5分,工资考核中扣30元;中专班每流失1人扣4分,工资考核中扣20元。月稳定率100%者计5分。

4、上课率(20分)

上课率主要用来考核本班学生到课情况,是班级考核的主要依据。上课率核算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联合抽查结果为依据。

上课率考核办法如下:

大专一年级上课率达98%以上的,量化考核中计20分,工资考核中奖40-50元;上课率95%-97%,工资考核中奖20-30元;上课率90%-94%,工资考核中不奖不扣;上课率80%-89%,工资考核中扣20-60元,上课率80%以下,工资考核中扣80-100元。

大专二年级上课率达95%以上的,且被评为优秀班级,量化考核中计20分,工资考核中奖40-50元;上课率90%-94%,工资考核中奖20-30元;上课率85%-89%,工资考核中不奖不扣;上课率75%-84%,工资考核中扣20-60元;上课率75%以下,工资考核中扣80-100元。中专一年级同上。

三年级大专上课率达90%以上的,且被评为优秀班级,量化考核中计20分,工资考核中奖40-50元;上课率85%-89%,工资考核中奖20-30元;上课率80%-85%,工资考核中不奖不扣;上课率80%以下,工资考核中扣80-100元。中专二年级同上。

班级上课率在量化考核20分的标准以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在量化考核扣除一分。

学生请假人数每天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5%(包括每周星期一的早升旗),超过5%部分的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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