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线上教学督查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0-05-15  作者: 来源:质管办  浏览量:7316

关于线上教学督查要求的通知

教学督导 20201


各分院(部):

经过前段时间线上教学的不断摸索总结,为进一步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确保教学效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线上“教学质量的成果导向评价”工作提供依据。现将线上教学补充几点要求通知如下:

1、各任课教师严格按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网课课表》的课程名称、班级在平台上建课。

2、一位教师同一门课程多个班级上课须分别建立班级名称。

3、所有课程按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网课课表》安排,每次课后须有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资料(例如:每次课后发布作业一次,题量按教学内容确定)

4、每次课后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资料务必发布在教学平台课程门户作业栏目中,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教师及时批阅评分。

以上要求请各分院(部)及时传达到全体任课教师,从2020420日执行。

                                  质管办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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