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2-6月线上课程教学工作评价通知
日期:2020-06-11  作者: 来源:质管办  浏览量:4015

关于开展20202-6月线上课程教学工作评价通知

                                    潇湘质管〔20201号

各处室、教学(部)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学期教师课程教学成果导向月度评价工作以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主。我办根据《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与考核办法(暂行)》(潇湘院字〔2020〕12)文件要求,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课程教学时间段:2020年2月20日至6月20日。

二、线上课程教学评价内容与方式

1 教师自评:教师本人根据线上教学情况,按照《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自评表(教师用)》要求如实填写,并撰写所承担的所有课程的《线上课程教学工作总结报告》(可综合成一份,撰写格式见附件6建议参考模板)、线上教学计划、课件、教案电子版和教师进入超星平台后的线上教学屏图教学过程材料,于6月22日17:00之前连同自评表一并交至所属教学院(部)。

2、教学院(部)评价

1)各教学院(部)按〈文件〉规定,组织教学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辅导员、教学干事等成员,按《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院(部)用)》给予评分。评分后按《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自评、教学院(部)评价汇总表汇总。

2)教学院(部)在6月30日前,将评价表经教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稿、电子稿和由教师本人指定一门课程的课件(1门)、教案电子版(1门)、线上教学截屏图(1门)分别打包成压缩文件夹交质管办,电子材料文件夹名分别为XX院(部)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课件、XX院(部)教师线上教学课程电子教案、XX院(部)教师课程线上教学截屏图。

3)教学院(部)将教师自评的主要材料《线上课程教学工作总结报告》和线上教学计划表纸质材料交教务处。

3、学生评价质管办组织学生按《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满意度评价表》,对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满意度测评。时间安排如下:

6月22日商学院、信息学院所有班级学生参与评价;

6月23日汽车学院、学前与军体学院所有班级学生参与评价;

6月24日应用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有班级学生参与评价。

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完成。

4、教务处和质管办督查评价:根据线上教学督查情况,按照《潇湘职业学院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核查表(教务科研处、质管办用)》核查教务处和质管办督查评价在7月5日前完成。

三、线上课程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1请各任课老师根据〈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线上教学认真总结,突出课程特点,要求“成绩讲够,不足点透”,如实进行自我评价。

2请各处室、教学院(部)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准确、真实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评

3凡由教学院(部)下达(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的考评工作由该教学院(部)负责对本教师的考评工作。

4考核结果的运用仍沿用《潇湘职业学院教师课程成果导向教学评价办法(修订)》(潇湘院字〔201989号)文件在本教学院(部)内进行排名。

5为确保行政人资办及时核算工资,请各处室、教学院(部)按通知要求,及时按工作节点准时上交所有考评资料,要求:电子表格一份;纸质稿经处室、教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一份。若未及时上交资料,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由该部门承担责任。

联络人:袁芳老师。

                         

 

                             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

                                                                ○二○年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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