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报主席团批准,办公室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警告,两次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三次开除。
二、值班值勤制度
1、值班值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有礼节礼貌,认真做好值班值勤工作,负起责任,做到敢抓敢管。
2、值班值勤人员无故或擅自离岗者,如发现三次作自动退出处理。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3、值班值勤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漏报、瞒报或徇私舞弊者,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或取消学生会编制。
三、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经常向学工处领导和学生会指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四、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交一次,由学生会办公室检查,学生会主席团抽查。
五、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分院主席、各部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主席团审批。
2、各分院主席、各部门部长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分院主席、各部门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七、活动的考核
1、学生会总院活动,凡是学生会成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各分院、各部门内部活动,学生会全体成员相互配合。
3、每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4、各分院、各部门活动之前要到办公室备案、上交策划书,活动过后于一周之内上交活动感想与活动相片到办公室,否则活动视为无效。
5、以学生会名义外出,总院学生会5人以上要上报主席团、20人以上要上报学工处,分院学生会外出要经过分院书记同意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严禁外出。
八、出勤考核
1、凡是有关学生会的活动,如正常开展工作、会议(例会)、集合等,要求人员必须到场,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警告,二次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三次开除。
2、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席一次处理。
3、请假人员要书写请假条,部门成员请假要经过部长或分院主席签字批准,干部请假要经过主席、常务主席、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学生会办公室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
3、群众意见或举报一经查实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4、考核制度有学生会委员共同监督,由办公室执行。考核分每月公布于办公室外宣传栏,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5、学生会成员辞职,要上交辞职信与工作牌到办公室登记。辞职未交辞职信和工作牌者或自动退出不予上报者学生会组织将给予黄榜公布。辞职信已交一周以上如部长不给予签字,可由常务主席与办公室主任代签同意辞职。
潇湘职业学院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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