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团总支是在党总支和团委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是青年学生的群众组织。它是带领着商学院团总支和商学院班级开展所有关于党、团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组织联系青年团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坚定的后备力量。为了确保团总支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总支内部成员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团总支组织建设,特设定本规章制度。
第1条 团总支成员日常行为规范和义务权利
(一)工作态度端正、明确工作任务,优化并创新工作思想,加强内部团结互助、监督配合,以求共同进步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二) 服从安排,踏实工作,不投机取巧,遵守团总支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四)团总支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为学院的同学们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五)工作谨慎、认真、防微杜渐,加强自我反省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六)团总支的成员合理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七)团总支的成员要做到实事求是、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条 团总支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商学院团总支成员应尽履行的义务
1、服从上级安排,组织安排,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2、密切联系团委和学生,为青年团员与团委、学院学生提供“桥梁”作用;
3、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负责团员管理工作,包括团员推先评优、品德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及团员档案处理(包括团员的违纪处理、团籍管理);
5、负责我系团支部工作的检查、评比工作,督促各个班级团支部书记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各团支部的工作和能力鉴定、定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和青年群众加入党组织;
7、组织、实施我院各项青年团员活动;
8、收缴我院团员的团费和团员培训及选拔。
(二)团总支成员享有的权利
1、按照我校《学生手册》,享受德育成绩奖励分和课外团总支、学院活动加操行分的权利;
2、参加共青团和学院组织的干部培训、进修等权利;
3、有权参与团委与团员利益直接相关事物的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4、可向学院领导、老师直接反映学院或者团支书情况的权利;
5、在开展工作中,团总支成员可以使用团总支办公室工作所需的公属器物(电脑、投影仪等);
6、如因工作需要,情况属实,不能参加自修课、团体课等,但应事先报告课任老师和团总支书记,并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同时老师应给予支持。
第三条 纪律
(一)团总支成员日常行为规则
1、秉公尽职,实事求是,不得玩忽职守、耽误工作;
2、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得做有损组织和学院形象的行为;
3、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不得多次无故缺席团总支例会和活动;
4、起带头作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得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5、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应变的能力;
6、团结向上,同心协力,不得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7、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
8、衣着朴素大方得体,不得衣衫不整,拖鞋进入办公室、会议室等地。
(二)会议纪律
1、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旷,迟到三次按一次缺旷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向自己所属部门部长和办公室主任请假,由部长向学生副书记报告,获准后方可生效。不得越级请假、不得他人代替本人请假、不得未通过请假且擅自缺旷出席会议,无故缺席三次者,强制要求退出团总支。
2、所有出席会议的成员必须自带会议笔记本、笔,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
3、按每次会议内容通知,认真准备会议内容,积极发言,提高会议效率;
4、会议期间保持安静,所有电子设备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活动纪律
1、准时到达活动现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旷,迟到三次按一次缺旷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向自己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向副书记报告,获准后方可生效。不得越级请假、不得他人代替本人请假、不得未通过请假且擅自缺旷出席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强制要求退出团总支;
2、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团徽和工作牌;
3、活动开展认真阅览活动策划书,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其他部门的成员合作负责事宜。
4、活动时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为前提,听从学生副书记、各部长的安排,不得搞个人主义或擅自离开活动现场。
5、各部门之间要团结合作、主动积极完成工作。
第五章 分数制度
第一条 为对团总支干部任免、成员奖罚作出重要依据,并促进团总支内部紧密联系、加强合作,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也使团总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特拟订如下考核制度。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团总支会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总支工作要求,每个部门部长制定一份部门工作计划,每个人制定一份个人工作计划。学期末结束前会要求每个部门部长写一份部门工作总结,每个人制定一份个人工作计划。
(2)作计划、工作总结有迟交、不认真写等,视情况口1~2分。
(3)认真参加团委、团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召开的例会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体会,做好会议记录。
A 缺席一次,扣2分;
B 迟到、早退,各扣1分;
(3)团总支干部、干事做有损团总支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团总支干部开展大型活动或落实重大决定时,未与团支部书记和团总支副书记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时,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第二条 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采纳者,每次加2~5分。
(2)做出特殊贡献或为组织赢来荣誉者,每次加2~5分。
第四条 各个部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本部门部长的重要条件。
A 本部门工作出色,部长加5~10分,否则,部长扣5~10分。
第五条 经费使用及建议制度
第一条 经费使用
1.团总支每个部门的正常的经费开支需先列费用计划,书记、学生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办理。发票和收据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各部活动经费开支需要有电子档策划,之后报书记同意后方可办理。
2.办公室必须将每月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中公布。
第二条 意见反馈制度
1.对上级和各班团支部、同学所提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或书记反馈意见。
第七章 团总支公文处理
1.团总支所有行文,由团总支书记审定后,再向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呈送,并作好拟备份工作。
2.团总支组织部严格管理团藉、团员证等团总支相关资料。
3.新任学生副书记有权经商讨对团总支工作制度不足的地方进行修改。